Monday, December 07, 2009

熬過就好

答應自己,我只會忙碌到40歲。還有8年(嚴格來說,是7年,因為年尾了)
40歲後,如果我還單身,沒有牽掛,我會放下我的所有,包括我最愛的檳城和一些人,去實現一個夢。
我會游走全世界,旅居世界,直到生命終結。
經過自己的精打細算下,40歲真的可以辦到的。很多“事務”相信已經解決,自己的“身家”應該夠折現成現金,來實現自己的夢。
想也想不到的是,每年都會在那一天紀念一次的1126,竟然那一日沒有寫blog。是的,今年是邁入第6年,“受難日”也再不是受難日,不知不覺,變成了我其中一天很普通的日子。
我希望,會忘掉明年的1126,寫七年。七年是七年之癢。很高興,我真的把受難記給忘記了,證明我熬過了。
雖然,今天的我還帶有新傷,但,我相信這新傷會很快熬過。
事業重要,但,也不比身邊的人更重要。即使你得到了很多榮耀,但身邊無人跟你分享,一切都是枉然。
黎耀祥拿獎,他自己沒哭,哭的反而是他的老婆,可想而知,身邊的人支持及鼓勵有多重要。
珍惜眼前人。
一追再追 只想追趕生命裡一分一秒 原來多麼可笑 你是真正目標…

1 comment:

健品 said...

1126是我的結婚注冊紀念日。